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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交通汽车新闻_天津交通汽车新闻最新消息
zmhk 2024-06-15 人已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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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车展2021年车展时间-活动介绍-优惠信息
国庆节的时候,天津会有车展活动,感兴趣的小伙伴可以去看看这一次的车展活动,在车展上大家除了可以去看到不同的车型以外,还可以去挑选心仪的车,车展期间买车有补贴呢。 国际汽车展览会车展时间、地点信息
1、车展时间
2021年9月29日至10月5日
2、车展地点
国家会展中心(天津)
门票价格:
①公众日参观票
时间:9月30日-10月4日(参观时间为9:00-17:30,16:30停止入场)
时间:10月5日(参观时间为9:00-16:30,15:30停止入场)
票价:50元
参展企业品牌全、展品精
本届展会中,国内外主流车企均将高规格参展,共有980台展车展出,其中中国公司全球首发车7台,跨国公司中国首发车7台;概念车11台;新能源车145台;新车上市活动18场。
部分参展品牌①进口及合资品牌
一汽-大众、上汽大众,一汽-大众奥迪,上汽大众斯柯达,一汽-大众捷达品牌,梅赛德斯-奔驰,BMW及MINI,东风标致,东风雪铁龙,长安福特,江铃福特,林肯,上汽通用汽车(别克、雪佛兰、凯迪拉克),沃尔沃,捷豹路虎,广汽菲克,广汽三菱,一汽丰田,广汽丰田,东风本田,广汽本田,广汽讴歌,东风日产,东风英菲尼迪,长安马自达,斯巴鲁,北京现代,捷尼赛思,东风悦达起亚,Polestar
极星,五菱,新宝骏等国际品牌悉数参展。
②自主品牌
一汽红旗、东风风行、东风风光、东风启辰、上汽荣威、上汽名爵、上汽大通、长安汽车、欧尚汽车、北汽集团、广汽传祺、吉利汽车、领克、哈弗、长城炮、WEY、坦克、比亚迪汽车,奇瑞汽车,捷途、星途汽车、JAC江汽集团等
③豪华品牌及豪华改装车
保时捷、兰博基尼、玛莎拉蒂、迈凯伦、阿斯顿·马丁、劳斯莱斯等豪华品牌闪亮登场。上_、雅升、星驰、
金冠、浙江卡尔森、罗伦士、迈莎锐、松散机车等豪华改装品牌也将登上展台
④新能源品牌
NIO蔚来、理想、小鹏、零跑、哪吒汽车、高合HiPhi、赛力斯、威马汽车、天际汽车、云度、广汽埃安、奇瑞新能源、欧拉、ARCFOX极狐、几何、极氪、智己汽车、R汽车、岚图、合创等新能源品牌
不仅如此,还有以复古、经典为基调的“老爷车”展区,动态演示体验环节、卡丁车区域等。
精彩纷呈的同期活动活动一:“津新发展”2021首届天津汽车发展论坛、“青铜汽车资本沙拉”线下沙龙模式讨论会、“后浪营发展论坛”全国高校汽车社团发展讨论会等多场交流会和论坛。
活动二:编程模型爱好者的乐园GreatGeeks极客空间。
活动三:“智能交通未来有你”首届ADC智能驾驶模拟挑战赛、4x4越野模型车挑战。
活动四:“天津车展超级碗-美好奇妙夜”打造新潮直播之夜。
活动五:开心麻花梦幻联动打造营销破圈新玩法——开心总动员,打造“汽车+喜剧”的开心情景剧。
国际汽车展览会将在这里为前来的朋友打造连结汽车消费与汽车生活,集汽车科技、文化推广、寓教于乐的亲子活动和假日休闲娱乐于一体的圣地。
购车可领取补贴
第一重补贴:针对车展期间的购车用户,部分汽车品牌给到全系或部分车型特殊的车展价格优惠政策,组委会将各品牌的特殊优惠政策统一打包成购车抵用券,消费者凭借从组委会领取的购车抵用券,可享受在自己所谈价格的基础上额外享受1000元或2000元的现金优惠。
第二重补贴:车展现场每日前100名购车观众,可领取现金红包1000元。
第三重补贴:津南区将投入1000万元,在展会期间发放汽车消费券,助推汽车消费潜力释放。
具体补贴细则,以现场实际为准
展会交通①公交路线
从6月12日起,国家会展中心公交站启用,9条运营线路进行调整。
212路西线由国家会展中心公交站至海河科技园区公交站。首末班时间为:国家会展中心公交站6:30-22:00;海河科技园区公交站5:45-21:10。
224路由国家会展中心公交站至天南大新址公交站。首末班时间为:国家会展中心公交站6:30-22:10;天南大新址公交站5:40-21:15。
266路东线由国家会展中心公交站至海河科技园区公交站。首末班时间:国家会展中心公交站6:30-22:10;海河科技园区公交站5:50-21:30。
226路西线由国家会展中心公交站至海河科技园区公交站。首末班时间为:国家会展中心公交站6:30-22:10;海河科技园区公交站5:40-21:20。
217路由国家会展中心公交站至小站公交站。首末班时间为:国家会展中心公交站6:30-19:30;小站公交站6:30-19:30。
204路由国家会展中心公交站至石闸。首末班时间为:国家会展中心公交站6:00-18:00;石闸7:10-19:10。
219路由国家会展中心公交站至大孙庄小学。首末班时间为:国家会展中心公交站6:10-18:30;大孙庄小学6:20-19:30。
228路由国家会展中心公交站至津南新城公交站。首末班时间为:国家会展中心公交站6:30-22:10;津南新城公交站6:00-21:20。
309路由国家会展中心公交站至渌水道公交站。首末班时间为:国家会展中心公交站7:30-19:30;渌水道公交站6:30-18:30。
②地铁路线
地铁1号线国展中心站、国瑞路站,可直达展馆。
③市内交通
1.机场→展馆
(1)从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出发:直线距离:10公里;
(2)地铁:滨海国际机场站(2号线)→靖江路站(转乘5号线)→下瓦房站(转乘1号线)→国展中心站,约1小时30分钟;
(3)出租车/驾车:约35分钟。
2.火车站→展馆
(1)从天津站出发:直线距离:18.9公里;
地铁:天津站(3号线)→营口道站(转乘1号线)→国展中心站,约50分钟;
出租车/驾车:约40分钟。
(2)从天津西站出发:直线距离:23.7公里;
地铁:西站(1号线)→国展中心站,约50分钟;
出租车/驾车:约50分钟。
(3)从天津南站出发:直线距离:27.6公里;
地铁:南站(3号线)→营口道站(转乘1号线)→国展中心站,约1小时27分钟;
出租车/驾车:约50分钟。
3.港口→展馆
(1)从天津港出发:直线距离20公里;
(2)地铁:东海路站(津滨轻轨9号线)→直沽站(转乘5号线)→下瓦房站(转乘1号线)→国展中心站,约2小时22分钟;
(3)出租车/驾车:约45分钟。
天津交通广播电话
1、2021年天津网约车新政我们知道,网约车是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的简称,在构建多样化服务体系方面,出租车将分为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并且我们知道,网约车新政落实后,?“滴滴村”成了网约车热潮过后的留守聚居地。那么,天津网约车新政包括些什么内容?今天,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天津网约车新政全文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等八部门拟定的
天津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津政办发[2021]11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交通运输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委、市通信局、市网信办拟定的《天津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天津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58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网信办令2021年第60号,以下简称《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以及相关行政管理,除遵守《办法》外,还应遵守本暂行办法。
本暂行办法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是指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服务平台,整合供需信息,使用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提供非巡游的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经营活动。
本暂行办法所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以下称网约车平台经营者),是指构建网络服务平台,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本市坚持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原则,有序发展网约车。
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出租汽车发展定位,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出租汽车里程利用率及城市交通拥堵状况等因素,对网约车运力规模实施动态调整。
第四条本市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必要时可实行政府指导价。
第五条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市网约车管理工作。市客运交通管理机构负责全市网约车的具体管理,各区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网约车具体管理工作。
市发展改革、通信、公安、人力社保、商务、税务、市场监管、工业和信息化、网信等部门和人民银行天津分行按照各自职责,对网约车经营行为实施相关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第二章网约车经营许可
第六条注册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网约车平台经营者须进行线上服务能力认定。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通信、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税务、网信等相关部门和人民银行天津分行,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税务总局办公厅国家网信办秘书局关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申请线上服务能力认定工作流程的通知》(交办运[2021]143号)要求,对其线上服务能力进行认定,凡符合条件的,应出具具备线上服务能力的认定结果。
第七条凡在本市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除应符合《办法》的有关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并在本市依法纳税。
(二)符合《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税务总局办公厅国家网信办秘书局关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申请线上服务能力认定工作流程的通知》规定的要求。
(三)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内地。服务器不在本市的,服务器数据应当在本市同步备份并接受有效监管。
(四)网约车平台数据库接入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的行业监管平台。
(五)在本市设立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与其管理需要相适应的服务能力、固定办公场所、培训教育场所、工程技术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向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网约车经营申请表。
(二)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资信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非本市企业法人应当提供在本市设立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侨投资企业)还应当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四)在本市的固定办公场所、培训教育场所及设施、负责人员和管理人员身份信息、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
(五)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具备线上服务能力的认定结果。
(六)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文本。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九条拟在本市申请从事网约车平台经营的,应当通过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窗口向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第八条规定的材料。
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对第八条第(四)项中的规定内容进行实地勘验。
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应在规定时限内对网约车经营申请作出许可决定,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并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中明确经营范围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区域为本市行政区域,经营期限为4年。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作出不予许可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在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30日前,网约车平台经营者可以向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延续经营许可有效期的申请,网约车平台经营者符合许可条件的,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作出准予延续经营许可有效期的决定。
第十条网约车平台经营者应当在取得相应《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并向本市通信主管部门申请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后,方可开展相关业务。
网约车平台经营者或服务机构应当自网络正式联通之日起30日内,到市公安机关指定的受理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网约车平台经营者有关证照被依法注销或吊销的,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相应注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第十一条拟在本市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市公安机关登记的7座及以下乘用车,且在车辆检验有效期内,没有未处理完毕的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记录。
(二)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
(三)符合本市实施的最新机动车排放标准。
(四)车辆轴距不小于2650毫米,发动机排量不小于1.8升;新能源车辆轴距不小于2650毫米。
(五)安装符合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的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以及具备固态存储、无线传输、车内外影像监控功能的行车记录装置。
(六)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
(七)应当在指定位置设置电子运输证。
(八)车辆属个人所有的,车辆所有人应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且名下没有登记的其他网约车;除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和汽车租赁企业外,其他单位及社会团体的车辆不得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拟在本市申请网约车车辆许可的,应当由网约车平台经营者统一向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网约车车辆运营申请表。
(二)车辆产权属企业或单位的,需提交机动车登记证、行驶证、法人登记证明及复印件;车辆产权属驾驶员个人的,需提交机动车登记证、行驶证、身份证件、《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及复印件。
(三)机动车购置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四)车辆所有人与网约车平台经营者签订的入网营运协议及有效委托手续。
(五)证明符合网约车车辆条件的其他材料。
第十三条拟在本市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当由网约车平台经营者通过监管平台向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第十二条规定的材料。
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车辆所有人须安装交通部门审验合格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和公安部门审验合格的行车记录装置。
审验合格的车辆,监管平台自动生成《变更车辆登记使用性质通知书》,申请人自行下载打印。
申请人持《变更车辆登记使用性质通知书》和交通、公安部门审验合格的勘验证明材料,到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车辆使用性质变更为“预约出租客运”。
申请人持第十二条规定的材料,通过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窗口向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在规定时限内对车辆作出许可决定。予以许可的,出具《行政许可决定书》,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作出不予许可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第十四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有效期自机动车行驶证初次注册之日起不超过8年。
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运营。
未达到网约车报废标准的车辆退出网约车运营的,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注销相应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使用性质变更登记。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被注销、撤销或吊销的,应注销网约车平台经营者拥有所有权车辆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被注销、撤销或吊销的,应注销驾驶员个人拥有所有权车辆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车辆报废、转出、所有权转让的,网约车车辆经营期限自动终止,并注销其《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第十五条拟在本市从事网约车经营的驾驶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本市户籍;
(二)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三)取得本市核发的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四)无交通肇事、危险驾驶、暴力犯罪记录,无吸毒和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六)身体健康;
(七)经指定考试机构考试合格;
(八)5年内没有被吊销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记录;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六条拟在本市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向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申请表;
(二)身份证、驾驶证、学历证明及复印件;
(三)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近1年内体检报告;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七条拟在本市申请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可通过监管平台或指定服务窗口向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第十六条规定的材料。
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第十五条第(五)、(六)、(七)、(八)项的规定内容进行审核;市公安机关负责对第十五条第(一)、(二)、(三)、(四)项的规定内容进行审核,并按规定时限将审核结果反馈至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
审核通过的申请人,须参加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对考试通过的申请人,出具《行政许可决定书》,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作出不予许可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申请人已取得巡游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的,须首先办理《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注销手续。
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驾驶员,应当经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从业资格注册,注册有效期为3年。
网约车驾驶员与网约车平台经营者解除劳动合同或协议的,网约车平台经营者应向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报备完成注销。报备信息包括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信息、与网约车平台经营者解除劳动合同或协议的证明等。
第三章网约车经营行为
第十八条网约车平台经营者承担承运人责任,保证运营安全,保障乘客合法权益,除应当遵守《办法》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保证提供服务的车辆已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并确保技术、安全性能良好、可靠,保证线上线下提供服务的车辆一致。将车辆信息和营运相关信息向市客运交通管理机构报备。
(二)保证提供服务的驾驶员已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保证线上线下提供服务的驾驶员一致。将驾驶员相关信息向市客运交通管理机构报备。
(三)网约车乘客客户端应当显示或可查询客户端展示车辆的完整号牌信息,不得以任何形式隐匿车辆号牌信息。
(四)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工作时长、服务频次等特点,与驾驶员依法签订多种形式的劳动合同或协议。签订劳动合同的,应按照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签订协议的,应约定造成伤害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五)执行网约车运营服务规范。
(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职业道德服务规范、安全运营、反恐怖及治安安全防范等方面的岗前培训和日常教育。
(七)记录驾驶员、约车人在其平台发布的信息内容、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订单日志、上网日志、网上交易日志、行驶轨迹日志等数据并备份。
(八)平台数据库向本市网约车监管平台实时传输运营动态数据,确保数据信息真实、完整。
(九)应建立乘客服务投诉受理制度,设立并公布投诉电话,24小时受理乘客投诉。
(十)应当合理确定网约车运价,实行明码标价并公示作价办法,须向乘客提供相应的出租汽车发票。
(十一)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超出许可的经营区域的,起讫点一端应当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
(十二)不得有为排挤竞争对手或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运营扰乱正常市场秩序,损害国家利益、公众或者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等不正当价格行为,不得有价格违法行为。
(十三)网约车平台经营者须投保承运人责任险,车辆须投保营业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营业性第三者责任险和乘客意外伤害险。网约车运营服务中发生安全事故,网约车平台经营者应对乘客的损失承担先行赔付责任。
(十四)完成市客运交通管理机构下达的运输保障任务。
(十五)履行和承担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第十九条网约车驾驶员除应当遵守《办法》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规定,文明驾驶,礼貌服务。
(二)保持运营车辆性能良好,保证运营、监管设施设备完好。
(三)保持车辆容貌和车内整洁卫生。
(四)按照运营服务规范和标准提供网约车运营服务。
(五)不得接入未取得经营许可的网约车平台或使用未取得经营许可的车辆提供网约车运营服务。
(六)运营时随车携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七)按照合理路线或乘客要求的路线行驶,不得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
(八)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
(九)车辆产权属企业或单位的,不得将车辆交由无《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人运营;车辆产权属驾驶员个人的,不得将车辆交由他人运营。
(十)不得巡游揽客,不得进入巡游车专用候客通道、场站揽客。
(十一)不得在载客状态时承揽其他预约业务。
(十二)按照约定标准及方式向乘客收费,不得违规收费。
(十三)履行和承担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第二十条乘客应当遵守下列乘车规定:
(一)不得向驾驶员提出不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规定的要求;
(二)不得携带管制器具和爆炸性、易燃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危险物品;
(三)按照约定标准及方式支付车费;
(四)不得在网约车内吸烟、吐痰、扔杂物和损坏车内设施、设备;
(五)自觉履行与网约车平台经营者达成的电子协议;
(六)醉酒者乘车的,应当有陪同(监护)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性行为。
第四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市客运交通管理机构、各区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网约车市场的监管,完善监管手段,实现与网约车平台信息共享。共享信息应当包括车辆和驾驶员基本信息、车辆轨迹信息、订单详细信息(不含乘客个人信息)、服务质量、乘客评价信息以及乘客投诉处理情况等。
市客运交通管理机构应当定期组织开展网约车服务质量测评,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本地区网约车平台基本信息、服务质量测评结果、乘客投诉处理情况等信息。
市客运交通管理机构、公安机关等部门有权根据管理需要,依法调取、查阅管辖范围内网约车平台经营者的登记、运营和交易等相关数据信息。
第二十二条市通信主管部门和公安、网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网约车平台经营者非法收集、存储、处理和利用有关个人信息、违反互联网信息服务有关规定、危害网络和信息安全、应用网约车平台经营者发布有害信息或者为企业、个人及其他团体组织发布有害信息提供便利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并配合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对认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网约车平台经营者进行依法处置。
公安机关、网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监督检查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防范、查处有关违法犯罪活动。
市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对网约车平台经营者经营活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并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
市发展改革部门应当对网约车平台经营者的价格行为实施监督管理,防范并查处价格欺诈和价格垄断行为。
第二十三条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建立网约车平台经营者和驾驶员信用记录,并及时将网约车平台经营者及相关人员的登记注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业绩情况等相关信息在本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津)上公示。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网约车平台经营者及驾驶员有违反《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63号)等法规、规章行为的,由市客运交通管理机构和区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依据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市私人小客车合乘具体办法由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第二十六条从事网约车运营的车辆,按照初始登记使用性质执行本市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
第二十七条本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百万购车补贴
天津交通违章查询
天津交通广播电台的热线号码是23332222。天津交通广播创办于1994年1月1日,以开车人、坐车人、出行人为目标受众,是广播与汽车相结合的独有媒体。
它在天津人民广播电台10个系列频率中独具特色,是天津交通信息的发布中心,市内交通运行的空中红绿灯,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亲密朋友。
天津交通广播24小时播出经典节目。交通广播形成了“动态时尚、平和高雅、贴身服务、好听相伴”的独特办台风格。滚动新闻、及时路况、专家服务、综艺互动、幸运大赠送,精彩纷呈。
天津交通广播在天津地区所有能够接收到的广播频率中收听率和市场占有率均居第一位,约45%的驾车人士锁定交通广播。
天津通莎客运站电话天津客车电话
天津市交通违法行为是天津市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凡违反交通管理规章制度的车辆、行人以及机关、团体、企业、学校等组织或个人未经公安机关批准擅自占用道路摆摊设点、停放车辆、堆放物品、搭建房屋、从事集市贸易等妨碍交通的活动,均属交通违法行为。天津市车辆违法行为查询方式有5种,包括终端查询、官网查询、电话查询、短信查询、申请查询。1.通过触摸查询终端前往天津市各区县交通分局大队办公大厅查询。
2.拨打语音电话查询天津车辆违规情况。
3.通过写短信查询天津交通违法情况。
4.天津手机用户可以下载软件应用,输入车牌号、车辆发动机号、所在省市,收发天津车辆违章信息通告,但现有软件覆盖省份有限。
5.登录天津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对外服务网站:找到天津车辆违章查询,输入车牌号和车辆发动机号,点击查询。广大骑手也可登录驾驶证网天津交通违法查询服务平台进行查询。
天津交通违章查询入口:http://www./weizhang/tianjin/
车辆违章查询步骤
1.选择交通违法的省份。
2.点击进入汽车所在城市或前往城市。
3.输入相关信息(姓名、车牌号、驾驶证号)快速准确查询交通违章记录!
车辆违章罚款的计算方法
一般来说,车辆违章罚款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当场开具违章罚单,另一种是电子眼记录的违章。
开具现场车辆违章罚单。一般交通执法人员现场取证后再开罚单。在某些情况下,将车辆停放在人行道或不应停放的公共土地上违反了城市管理法规,并被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处以罚款。现场罚单上写着违规和处罚措施。从收到罚单之日起,车主必须在15天内处理完毕,否则每天收取罚息金额3%的滞纳金,但滞纳金的罚息金额不能超过本金。
电子眼记录车辆违规。在这种情况下,违规罚款的逾期要求没有上一次严格,通常在每年的记分期届满时结束。执法单位在登记时会根据业主提供的居住地址将违法处理通知书邮寄给业主。如果车主地址有误或者已经搬走或者通知因其他原因没有到,车主可能会认为自己没有票,最终导致滞纳金。如果业主一直忘记,滞纳金的数额会变得可怕。
避免交通违章的方法
1.熟悉交通法规。2.精通驾驶车辆,眼睛能看到更广的范围,以免匆忙分心,还能清晰看到交警和探头。
3.尽量不要超速。你也可以使用安全驾驶系统,如导航仪,给出测速提示。
4.勤看地图,熟悉路线,减少走弯路的概率。
5.养成网上查交通违章记录的习惯,以免年底过车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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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怎么查交通违章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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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通莎客运站问询电话:022-24426616;投诉电话:022-24426610;行包托运:022-24426601。
通莎客运站坐落于天津站后广场,新兆路、新广路与华碧道交汇处,毗邻天津火车站、公交车站和出租车落客区。车站地下负一层和负二层为地铁2号、3号、9号线枢纽中心,真正实现了铁路、公路、公交、地铁、出租汽车无缝接驳,极大地方便了广大乘客。
现有进站注册班线100多条,北至长春、哈尔滨,南至泰兴、武汉,东至连云港、建湖,西至晋城、朔州,覆盖东北、华北、华中大部分地区。日发车210班以上,日发送旅客3200人左右。
通莎客运站运行情况:
通莎客运站于2013年12月26日正式投入使用,为满足广大旅客出行的网上购票需求,缓解春运集中购票高峰的压力发挥了积极作用。
通莎公司通过与中国道路运输协会站外售票指定运营商畅途网的业务合作,以网上付费订购车票方式,使通莎站发往全国17个省市和地区的170余条班线实现了网络售票。畅途网的网上售票时间为早晨5点至下午6点,旅客在网上订购车票后, 可凭身份证件到客运站取票乘车。
网上购买的车票也可办理退票手续,可按照站内购票同等规定,在发车前到站内办理退票手续。网上购票只能预订全价票,不办理优惠票和半价票业务。
以上内容参考:光明网-天津通莎长途客运站:恢复北京环球影城直通车
天津西站24小时人工服务电话天津西站24小时人工服务电话:022-26189805。
天津所有站点24小时人工服务电话:
天津站咨询电话022-60536053。
天津西站咨询电话022-26189805。
天津南站咨询电话022-24210073。
天津北站咨询电话022-26181162。
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客服热线022-24906363。
天津滨海国际机场问询电话022-96777。
天津滨海国际机场投诉电话022-24900315。
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客服电话0022-24901114。
天津市通莎客运站客服电话022-60533328。
天津市白庙客运站客服电话0022-26341189。
天津市东北角长途汽车站客服电话0022-87732902。
天津市客运西站022-27320688。
天津市滨海客运总站022-66580000。
天津市黑牛城长途汽车站022-28335687。
天津市宝坻客运站客服电话0022-29262337。
天津市芦台客运站客服电话0022-69591064。
王串场客运站客服电话0022-26430794。
武清客运站客服电话0022-82106011。
河北客运站客服电话0022-26746478。
大港客运站客服电话0022-63349666。
蓟州区客运站客服电话0022-29168558。
红桥客运站客服电话0022-27322956。
天津轨道交通服务热线022-60286888。
天津通莎客运站在哪天津通莎客运站在河东区新兆路后广场(天津火车站北广场)。
天津所有长途汽车客运站的电话?如下:
1、王串场客运
电话号码是:022-26430794。
2、武清区客运站
电话号码是:022-82106011。
3、大港油田客运总站
电话号码是:022-25923661。
4、唐官屯客运站
电话号码是:022-28877172。
5、天环客运站
电话号码是:022-87612376。
介绍
天津公路网是以国道和部分市级干线为骨架,以放射状公路为主的网络系统,以外环线沟通各条放射公路的联系。通过天津的国道主干线有4条:京津塘高速公路、京福一级汽车专用公路、拉丹高速公路和拉丹高速公路津唐支线;国道5条:京哈、京塘、津同、津榆公路和山广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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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违法行为有七个渠道:33601。下载“掌上路路通天津”应用查询违法行为。2.登录“网络交通违法自助判定及罚款缴纳平台”,根据提示进行注册,登录后即可查询。3.有数字电视机顶盒,可选电视流量管理自助服务界面,可以查询和打开。4.登录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查询。5.车主或驾驶人携带本人身份证、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到交管部门所有违法处理窗口进行查询。6.登录“交管自助服务终端”主界面,查询相关车辆违法信息。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好了,关于“天津交通汽车新闻”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对“天津交通汽车新闻”有更深入的了解,并且从我的回答中得到一些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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